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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永明: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控修复研究的思考与展望

日期:2015-07-24  

来源:中国生态修复网

【导读】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研究员骆永明作了题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控修复研究的思考与展望》的报告。我国土壤污染“防、控、修”工作如何开展,未来研究框架如何构建骆永明研究员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第68届联合国大会于2013年12月将2015年定为“国际土壤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Soils, IYS)”。为配合国际及国家层面在“国际土壤年在中国”的相关安排,让全社会了解和深刻认识土壤在我国粮食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意义,由中国科学院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农业部和环境保护部主办,《中国科学院院刊》与中国生态修复网承办的战略与决策高层论坛:“土壤与生态环境安全——国际土壤年在中国”主题活动,于2015年7月11-12日在中国科技会堂成功召开。专家云集,共同探讨我国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之道。


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研究员骆永明作了题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控修复研究的思考与展望》的报告。我国土壤污染“防、控、修”工作如何开展,未来研究框架如何构建骆永明研究员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土壤污染“防、控、修”研究任重道远,是长期性的工作。


农用地土壤污染问题,已经威胁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但是,过去30年,耕地数量减少了几亿亩,在耕地数量减少的情况下,粮食在丰收,我们依靠的是什么?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肥料和农药,农用地污染与防控修复具有长期性。


数以万计的场地是重污染、高风险场地,危及人居环境安全,资源、能源利用及生产经营活动等还将造成新型土壤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及其防控修复具有长期性。


煤矿、油田大范围的污染,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不断增加,废渣、废水、废气进入土壤,导致土壤环境叠加性污染。第三次土壤调查已经显示重污染农田主要还是因为企业造成污染,占36%,显示了污染与防控修的长期性。


流域性、区域性土壤重金属污染态势凸显,严重影响区域环境安全和生态建设,污染防控修复任务艰巨。


无论在理论方法、技术装备、监管体系、产业化支撑等方面,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方面都有巨大的迫切需求。


思考和展望


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控修复工作的总体建议如下:


第一,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刻不容缓,迫切需要优先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使我国土壤质量的维护与改善、污染预防、控制及修复等工作有法可依。


第二,亟需制定、修订国家及地方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尊重自然规律,按照分区、分类等原则,科学制定新标准,修订旧标准,允许地方制定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


第三,尽快启动《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行动计划》。坚持以防为主,点治、片控、面防相结合,分阶段、分步骤地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污染防控体系,重点开展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工程示范工作,以点带面,加快成功技术及经验的推广。


第四,搭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与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科技研究与交流平台,在加强基础理论与技术研发的同时,也要注重引进、吸收、消化适用于国情的国外先进技术,加快土壤修复新兴战略产业的发展。


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科技研究的建议:


第一,应该把科学、技术与监管有机联系的整体加以系统的设计,包括链条式设计。


第二,应该系统的认识土壤环境这个体系,土壤环境是一个多维系统,是由内部环境、外部环境及其界面环境三部分组成,它是一个有生命力的系统,包括地下生态系统和以其为支撑的地上生态系统。


第三,研究土壤污染与修复时应该重视土壤特性。土壤是连续性、多过程的耦合,包括土、水、气、生,多过程相互作用;是交换性、动态的土壤系统,有水驱动、人驱动、生物驱动、化学驱动,可以从分子到颗粒到土体到田块到区域。研究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时应该重视土壤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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