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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让“海绵型”检验城市生态成色

日期:2015-03-24  

【导读】所谓“海绵型”城市就是针对种种“城市病”而提出的一种解决新路径。目前,苏州推出的《城市中心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就把全力打造海绵型城市作为了城市建设追求目标。

整齐的石驳岸、平坦的水泥路、大广场、大草坪、高楼林立……这些一度被视为城市的符号,但大自然以河道自净能力下降、城市内涝、热岛效应等现象告诉人们,这些东西虽然表面上好看,实际上未必科学、合理。


所谓“海绵型”城市就是针对种种“城市病”而提出的一种解决新路径。目前,苏州推出的《城市中心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就把全力打造海绵型城市作为了城市建设追求目标。这一路径融合了国内外最新的生态还原、低碳城市、自然调节等改善城市环境理念,提出以新型路面、绿地和水系为主体,构建“海绵型”城市,转变依赖大规模水利工程设施和管网建设的传统思路,探索城市以“生态呼吸”实现自我修复的途径。简单来说,“海绵型”城市就是让城市像海绵一样,将雨水吸进去,干旱的时候把吸收的水再“吐”出来。这样的循环利用,不仅能提高排涝的能力,还能节水。


以苏州多年来持续推进的生态建设为观察背景,“海绵型”城市是一种在技术角度的精细化。因为,这是从应对城市雨洪问题出发,逐步演变为解决城市水与生态问题的综合性方法。“海绵型”城市主要通过建设具有“吸”“放”功能的城市,使城市成为吸存水、过滤空气、过滤污染物质的大海绵,实现降温、防洪、抗旱、捕碳等效益,从根本上解决原来人为造成的城市对水和生态的阻绝问题。


“精细活”要细做。所以,《规划》要求新建地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不小于40%;改造区域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不小于30%。同时,绿地标高宜低于周边地面标高5~25厘米,形成下凹式绿地;新建地区下凹式绿地占总绿地比例不小于50%,改造区域下凹式绿地占总绿地比例不小于30%。


“海绵型”城市建设,在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有诸多实例,在我国则还刚刚起步,对雨水的概念大多仅限于储存、利用、导排等方面,尚未成体系综合考虑海绵型城市对水乃至生态环境的作用。苏州能不能成为“海绵型”城市,考验的是生态建设水平的成色,提升的是“生态呼吸”能力。

( 来源: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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