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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珠海勇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城市更新单元初步调查报告

日期:2020-01-09  

本次调查以珠海勇达精细化工城市更新单元所包含的区域作为调查范围对象,该区域地块面积为12244.49m2,地块中心坐标为:22.277267°N,113.518206°E。该地块内现状为空地和荒地,无在产工业企业,历史上仅存在珠海勇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研究、开发、生产汽油、柴油、润滑油、节能、环保添加剂为主的精细化工高科技企业。该厂自1989年营业,2018年关停拆除。珠海勇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结束原有生产经营活动后,该企业所属地块计划更新为商业、酒店、办公用地。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提出的“被污染场地再次进行开发利用的,应进行环境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要求和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 号)的精神,对未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地块,禁止进行土地流转。

2019年4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在土地规划、土地收回收购、供地、改变用途、开工建设等环节,实施严格的准入管理,防止未按要求进行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由于该地块历史上存在过生产活动,不排除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潜在污染的情况,为响应政策规定同时厘清责任,珠海一方置地有限公司在正式用该场地前自愿委托专业环境咨询机构新地环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地环境”)在2019年9月对场地开展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初步调查(采样分析),以完成用地前对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调查。为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珠海勇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搬迁后原厂址需开展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以利于下一阶段场地开发利用的环境监管。

接受委托后,新地环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团队,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等场地环境调查相关技术文件,对项目地块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在场地污染识别的基础上编制了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进行了现场调查采样工作,并委托有CMA资质认证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了样品的分析检测。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参照场地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调查单位编制了《珠海勇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城市更新单元初步调查报告》。

 文件下载:珠海勇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城市更新单元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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