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落实情况将纳入中央环保督察
日期:2016-12-21
近日,国新办就《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在发布会上表示,要把河长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正在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
各地方案明确全省总河长
在介绍如何全面推行河长制时,周学文说,《意见》的实施方案将于发布会第二天由水利部和环保部一起联合印发。我们要求省市县都要出台具体的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全省的总河长由谁担任,省内主要河流的河长由谁担任,要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河长制要突出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建立一个河长办。“就是要做到每条河湖要有人管,能够管得住,管得好。”
两部委成立联席会议制度
周学文说,水利部将建立河长制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个地方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同时建立评估制度,2017年底要开展中期评估。
河长制实施以后,水利部与环保部协商,将成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我们争取尽快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重要支撑和补充。”
生态环境遭损追责河长
在考核、问责方面,周学文表示,一方面将督促各个地方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另一方面水利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到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
周学文说,首先要解决好考核谁的问题,《意见》中规定,县级及以上的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的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其次要解决考核什么的问题,但鉴于各个地方河湖面临的主要问题各有不同,所以需要各个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
在考核结果怎么用方面,周学文说,《意见》里提出要把河长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一个重要依据,如果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河长的责任。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中国水工业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