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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启动海绵城市建设 今年内将建出示范区

日期:2016-11-10  



以“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为目标的海绵城市建设在惠州正式启动。日前,《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颁布实施,计划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提升雨洪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方案提出,到2016年底,市区建成5平方公里海绵城市示范区;到2020年底,市区建成50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


“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是要将城市建设成具有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的能力。通俗来说,‘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东时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海绵城市的建设对于普通市民也有切身的影响。


该方案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提升雨洪管理能力,削减城市地表径流污染,促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实现70%雨水就地消纳利用的目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接下来,我市将重点选择有条件的建筑、小区、道路、水系等项目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工程建设,形成示范效应,积累经验。通过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带动道路、排水、景观等规划、设计、施工整体升级,同时带动市政建设的融资模式创新、技术手段创新、管理创新等,并以点带面推广应用到各县、区的海绵城市建设。


到2016年底,市区建成5平方公里海绵城市示范区,其中惠城区建成2.5平方公里,惠阳区建成0.8平方公里,大亚湾开发区建成1.0平方公里,仲恺高新区建成0.7平方公里。到2020年底,市区建成50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其中惠城区建成25平方公里,惠阳区建成8平方公里,大亚湾开发区建成10平方公里,仲恺高新区建成7平方公里。


2016年起,市财政安排每年10万元市级海绵城市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建档立卡、监督检查以及海绵城市教育培训等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安排30万元海绵城市试点申报工作专项经费。


据悉,目前海绵城市还是较新的概念。今年3月份,住建部出台《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要求各地市积极开展该项工作,并将部分城市列入试点。目前广东只有深圳和珠海被列入建设试点。


目标


小雨不积水


大雨不内涝


水体不黑臭


热岛有缓解


要求


1、新老城区


在城市的新开发区域,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道路、公园、绿地、广场、河道整治等公共项目要率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在老城区,则要以提高人居环境为目标,结合棚户区和“三旧”改造、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完善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的标准要求。


2、小区与建筑


我市还将推进海绵型小区、建筑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记者了解到,“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指的是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小区露天步行道、园路等应采取透水铺装,绿地要采用雨水花园等形式,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设施或其他相应设施。方案还要求已建的建筑与小区应结合实际,逐步进行改造,以达到低影响开发要求。


3、公共设施


在公共设施方面,还将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推行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市政排水系统压力;加强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建设,新建公园绿地、城市广场应因地制宜采取透水型铺装、小微湿地、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植草沟、水塘等分散式消纳和集中式调蓄相结合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为滞蓄周边雨水提供空间,构建海绵型绿地系统。



来源:南方网  中国水工业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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