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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中国土壤环境调查、评价与检测

日期:2016-09-22  



原文标题:中国土壤环境调查、评价与监测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监测》 2014年06期

作者:陆泗进  王业耀  何立环

作者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


土壤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是粮食生产的载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土壤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人类健康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加强土壤保护尤为迫切。


中国土壤调查和监测最先始于对农用地的监测,早期的监测偏重于土壤肥力的监测。为了解和掌握全国土壤情况,中国政府先后进行了多次土壤环境调查。新中国成立前,于20世纪30年代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概略的土壤调查,并开展了部分区域土壤调查,绘制了1∶1000万和1∶700万的全国土壤图、部分省份土壤图及分县土壤图。20世纪50年代、80年代,中国先后开展了2次全国土壤普查,主要是了解土壤肥力,为农业生产服务。土壤普查对于摸清现有土地资源,特别是增加耕地生产潜力及促进农业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不仅查清了全国的土壤分布和土地资源,在土壤分类方面也初步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壤分类体系。


近年来,随着土壤污染的加剧,国家逐渐加强了对土壤环境保护的领导和指导,各相关部门也相继开展了各自领域的土壤环境监测。环保部门一直非常重视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在“六五”、“七五”、“八五”期间,就开展了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2001-2003年开展了污水灌溉区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土壤环境质量专项调查;“十一五”期间则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专项调查。近年来,农业部也开始关注农业土壤污染防治与监管,2002-2004年开始针对部分城市农产品产区土壤进行专项调查;2011年则对湖南、湖北、江西、四川等4省重点污染区88个区县水稻产地进行专项调查。这些土壤环境监测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多种方法测定土壤中的环境指标,掌握各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通过这些调查与监测还提高了对土壤污染的监控能力,同时也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提供科学和有效的基础数据。


目前,国家对土壤环境监测的需求不断增强,全国土壤环境监测工作不断推进,土壤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高。


1. 第1次全国土壤普查


在针对土地开发利用、流域规划、水土保持等开展局部地区土壤调查的基础上,从1958年开始,中国政府开展了第1次全国土壤普查,历时3年。普查以全国的耕地为主要调查对象,以了解土壤肥力、指导农业生产为目的,完成了除西藏自治区和台湾省以外的耕地土壤调查,总结了农民鉴别、利用、改良土壤的实践经验,编制了“四图一志”,即1∶250万全国农业土壤图、1∶400万全国土壤肥力概图、全国土壤改良概图、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概图及农业土壤志,为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了大量的土壤资料。此次全国性的土壤综合调查,奠定了中国土壤地理学的发展基础。由于第1次土壤普查的调查范围和内容较窄,对耕地以外的林地、牧地、荒地土壤调查甚少,受当时历史条件所限,调查结果没能很好利用,亟需在此基础上继续开展土壤普查,促进农林牧业发展。


2. 第2次全国土壤普查


1979年,中国开展第2次全国土壤普查,专门成立了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由农业、财政、测绘等有关部门与土壤科研单位等共同组成,办公室设在农业部,具体工作由当时的农业部土地利用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及有关单位共同牵头负责,还聘请国内百余位著名土壤学专家组成全国和6个大区的土壤普查技术顾问组,负责制订规范、技术把关,推动第2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开展。普查工作从当时最基层的乡做起,逐级汇总成县、地、省级土壤报告与图件。各省分别完成分省土壤专著与系列分省图件,最后汇总成《中国土壤与土壤资源》专著与6本分大区的《中国土种志》及1∶100万全国土壤图与1∶400万土壤系列图。上海市完成了1∶2000的土壤详图,江苏省完成了1∶5000详图等。全国2600个县级单位大都已印刷出版了各县的土壤报告与图件。据粗略统计,第2次全国土壤普查通过逐级汇总,已编制出土壤系列图件14000余幅;土壤志、土种志、土壤肥料科技论文3200多篇,关于土壤资源的数据达160多项,共2000多万个。


自1979年开始的第2次全国土壤普查,最明显的成效是测土施肥、配方施肥。利用普查所获得的土壤养分分析数据,在节约施肥量、增加农业产量2个方面均发挥了显著成效。普查的另一重要成果是积累了既注重质量、又注重数量的土壤资源数据值,建立了土壤数据库。利用第2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经反复的讨论与修改,1992年在汇总全国土壤普查资料与百万分之一全国土壤图的基础上,确立了12个土纲,27个亚纲,61个土类与230个亚类的土壤分类系统,为中国土壤分类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普查采用新的大比例尺地形图和遥感、测试、微型电子计算机等调查制图和测试化验手段,取得了6个方面成果:一是科技成果丰硕;二是发展了全国土壤分类科学;三是土壤测试工作取得新进展;四是推动了科学施肥,为农业合理施肥提供了服务;五是普查成果广泛用于中低产田改良和基地建设等方面,推动了农业生产全面发展;六是建立了土壤肥力长期监测网点,丰富了土壤普查成果。


当然,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土壤类型众多,加上20世纪80年代全国不同地区土壤科技水平不一,从全国不同地区所获得的土壤资料与图件并不平衡,资料数据差别较大,有待今后不断完善与充实。


3.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近10年来,中国先后实施了区域土壤污染调查、耕地地力调查与评价、农用地分等定级、地质元素调查、农田土壤养分状况调查等,对了解不同时期土壤肥力与环境质量状况发挥了作用。


2006年,中国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范围覆盖除台湾省和港澳地区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全部陆地国土。在这次全国范围内的土壤调查中,中国政府希望能够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中国土壤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查明重点地区的土壤污染状况及其成因,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确定土壤环境安全级别,筛选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此次调查开展了5项工作:一是开展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二是开展全国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调查与对比分析,三是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四是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五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其中,工作重点是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重点区域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粮食主产区)、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成渝平原、渭河平原以及主要矿产资源型城市)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重点是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拟定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


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专题确定了22个必测项目,16个选测项目;土壤典型剖面背景点对比调查确定了20个必测项目,土壤主剖面背景点对比调查确定的必测项目包括61个元素全量、13种元素的有效态、4类有机污染物和部分土壤理化性质指标;典型区土壤污染调查确定的必测项目有22个,选测项目有近70个。


这次调查是中国首次组织开展的大规模和系统性土壤环境质量综合调查,历时6年,基本查明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基本掌握了中国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基本查清了主要类型污染场地和周边土壤环境特征及其风险程度,建立了全国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样品库和调查数据库,对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的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为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和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奠定了基础。


4. 土壤环境现状


4.1 土壤污染状况


目前,中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严峻。2011年10月25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提到土壤污染时指出,“从土壤污染看,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不容乐观,受污染的耕地约有0.1亿hm2,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辽中南和西南、中南等地区土壤污染面积较大。固体废物堆存占地和毁田约13万hm2。一些城市污染场地再开发的环境风险不容忽视”。“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近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呈高发态势”。“全国约有1.2万座尾矿库,其中危、险、病库占12.4%,对周围水和土壤环境污染严重”。这是官方在启动全国土壤污染调查5年多之后,正式发布的中国土壤污染情况的信息。


据环保部不完全调查,在全国4.2万个调查点位中,近六分之一的样点有污染物超标现象,与“七五”背景值调查相比,表层土壤污染物含量明显增加。不少区域污染物在土壤中不断累积,全国粮食调查发现,重金属Cd、Hg、Pb、As超标率占10%。由有机农药施用和工业“三废”排放导致的有机污染物在部分地区土壤中的含量呈明显上升趋势。虽然这些土壤有机污染的基本情况还不清楚,但可能存在的潜在危害不容忽视。


国土资源部历时10年,投入130多万人开展了“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调查,将中国耕地质量分为4个等级: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低等地。调查结果显示,4个等级耕地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2.67%、29.98%、50.64%、16.71%。从国土资源部进行的全国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进展与成果来看,“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从1999年开始实施全国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进行全国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与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截至2010年底,共计完成调查面积165×104km2,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覆盖全国东、中部平原盆地、湖泊湿地、近海滩涂、丘陵草原、黄土高原等主要农业产区”。“调查表明,全国土地质量总体良好。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调查区符合种植绿色农作物土地面积占87%,符合种植无公害农作物土地面积占92%,表明土地是清洁安全的。”特别是华北、东北地区质量最好,优质土地面积分别达99%和96%。


农业部环保监测系统对全国24省(市)、320个严重污染区土壤调查发现,大田类农产品超标面积占污染区农田面积的20%,其中重金属超标占污染土壤和农作物的80%。农业部调查表明,全国污灌区面积约140万hm2,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占污染总面积的64.8%,其中轻度污染占46.7%,中度污染占9.7%,严重污染占8.4%(其中以重金属Hg、Cd的污染面积最大)。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对土壤环境调查和监测工作的侧重点不同、采取的调查范围和研究角度各异,得出的土壤污染情况有所差异。为更好地摸清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应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客观地评判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不应低估,也不宜过分夸大当前的土壤污染形势。


4.2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和标准


中国土壤环境监测最先始于对农用地的监测,早期的监测偏重于土壤肥力的监测。近20年来,随着土壤污染的加剧,国家各部门相继开展了土壤的污染监测。但由于目前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仍属于专项性质和试点性质,尚未建立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信息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需求,也不能很好地满足公众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


目前,中国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尚不健全,土壤监测点位布设、监测指标、分析技术、评价方法等还不够系统和规范,全程序质量控制技术还比较薄弱。土壤监测主要问题包括5个方面:①现行标准中监测污染物的数量不足,尤其有机污染物数量过少;②现行标准中采用的技术方法较为落后,许多标准实施后长期没有修订,缺少先进的监测技术方法;③土壤环境监测的基础性研究较少,对标准的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的技术支持不足;④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评价及分析方法等技术体系尚不健全,信息发布不规范,难以满足新时期环境管理的需求;⑤全国城乡之间、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监测能力差异大,部分基层监测站人才匮乏,远不能适应新时期环境管理的需要,监测能力整体水平亟待提高。


在土壤监测标准方面,目前有《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1998);在质量标准方面,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基准》(HJ/T25-1999)。在土壤监测技术方法方面,不同部门颁发的《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土壤监测规程》(NY/T1119-2006)和《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规范》(DD2005-01)之间存在一些不一致之处,影响了监测信息整合与评价。随着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拓展和深化,亟需系统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技术方法。总之,土壤监测至今还未成为中国监测系统的常规监测工作,但由于中国土壤污染形势日趋严重,土壤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潜在威胁巨大,在中国尽快开展土壤环境常规监测工作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4.3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1995年,在已获得土壤环境背景值、土壤环境容量、土壤环境基准值等大量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参照国外标准,中国政府正式发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统一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全国土壤污染研究、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预测等提供了科学依据,促进了土壤资源的保护、管理与监督,对提高土壤环境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土壤系统的复杂性和标准制订时科研工作的不足,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仅包括As、Cd、Cr、Hg、Cu、Pb、Ni、Zn八种重金属元素以及六六六和滴滴涕2种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指标,许多重要的土壤污染物未涉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壤污染不断加剧,污染物种类、数量不断增多,近20年前制订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下土壤环境状况的需求。中国幅员辽阔,土壤类型十分复杂,各种土壤类型性质存在较大差异,现有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缺乏普遍适用性。标准所规定的10类污染物质的指标值多是根据这些物质在土壤中的平均本底含量来确定的,中国土壤类型众多,土壤性质复杂,同一元素在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土壤中的本底含量存在较大差异,有的甚至相差4个数量级。因此,依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土壤背景值的统计量定出一个全国通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在实际应用中必然会出现偏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对一些重金属标准的定值还可能存在过保护或保护不足的问题。在近年来国内开展的土壤监测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比国外土壤环境标准,发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Cd的阈值过低,而Pb的阈值过高。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重金属元素均以总量为指标,并未考虑其在不同类型土壤中的毒性差异,也未考虑重金属元素在土壤中的赋存形态。实际上,真正造成土壤污染的是可提取态重金属。所以,现行标准无法准确判定土壤痕量元素的真实污染情况。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从总体上对土壤环境进行评价和管理,并没有针对具体农作物,也就是说不能满足中国不同种类农作物安全生产的需要,由此产生的农业环境和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因此,完善土壤质量标准,尽快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已经成为当前土壤环境研究的迫切需求。


5. 未来中国土壤环境监测发展方向


5.1 “十二五”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试点


针对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要求强化土壤环境监管,包括深化土壤环境调查,对粮食、蔬菜基地等敏感区和矿产资源开发影响区进行重点调查;以大中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治污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典型污染场地和受污染农田为重点,开展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等。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目标,环境保护部门也提出了土壤环境监测国家、省、地(市)三级网络构架和以县、地(市)、省、国家的四级网络运行模式,明确了每年监测一类重点区、5年完成一个监测周期的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总报告,提出以基本农田、蔬菜和果树基地、饮用水源地、重污染企业周边、规模化养殖场周边等为重点区域布设国控采样点。“十二五”期间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将是一项重要工作。通过确定土壤监测国控点位,构建全国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可以加快并最终建成较为完善的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土壤环境监测相对于其他环境要素监测属薄弱环节,因此开展土壤例行监测,不仅能及时掌握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现状及变化趋势,还能逐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明确提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范围、监测指标、监测频次和监测分析方法,形成土壤监测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分析处理、土壤监测质量控制规范等,最终为土壤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及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按照环保部要求,“十二五”期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按照每年监测一类重点区、5年完成一个监测周期的工作思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试点工作。2011-2015年监测的对象分别为污染企业周边、基本农田区(粮棉油)、蔬菜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2011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开展了全国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例行试点监测工作。监测范围涉及全国30个省(西藏除外)的138个地市州。主要监测企业周边土壤环境中14种重金属(镉、汞、砷、铅、铬、铜、锌、镍、钒、锰、钴、银、铊、锑)和1种有机物(苯并芘)的含量。全国共涉及284个企业,采集土样1964份(含对照点),获得有效数据约1.4万个。企业类别涉及无机化工与有机化工业,金属与非金属采矿、冶炼与加工业,发电与能源供给业,电镀、电池与电子器件制造业,纺织、印染、皮革与化纤制品业,钢铁、机械及设备制造业以及其他行业等7大类。


2012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开展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共计监测969个基本农田区,采集土壤样品4606份,涉及全国30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除外)的314个地市州。调查了农田区自然和社会经济、农业生产、农业生产条件和污染源等情况。所选农田区主要种植棉花、水稻、小麦、玉米等粮棉油作物。监测项目包括3项理化指标(pH、阳离子交换量、土壤有机质);8项必测重金属(镉、汞、砷、铅、铬、铜、锌、镍);6项选测重金属(钒、锰、钴、银、铊、锑)和3项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和苯并芘)。2013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继续开展了全国蔬菜种植基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共计监测1007个蔬菜种植区,采集土壤样品4910份,涉及全国30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除外)的342个地市州。监测项目包括3项理化指标(pH、阳离子交换量、土壤有机质),14种重金属(镉、汞、砷、铅、铬、铜、锌、镍、钒、锰、钴、银、铊、锑)和6种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苯并(a)芘、氯丹、七氯、代森锌]的含量。目前,该试点监测已经顺利完成。2011、2012、2013年土壤环境质量例行试点监测工作的开展,为确定和落实土壤监测国控点位,构建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探索中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新道路,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际经验。


5.2 “十三五”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落实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到2015年,全面摸清中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逐步建立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周生贤部长在2013年7月10日环保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到“一要加大力度推进3项重点工作。……;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深入推进村镇环境连片整治和治理土壤污染。”可以看出,未来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已被中国政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这也对土壤环境监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开展土壤环境监测,首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①近期工作与远期目标相结合。开展土壤环境监测,需要按照土壤自身的发展变化规律,遵循近期工作与远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监测时间尺度设定为1、5、10年。近期工作是每年针对不同的区域开展1次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每5年完成1个监测循环,即实现1次完整的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基本说清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远期目标是每10年针对全国土壤开展1次普查性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基本说清全国的土壤环境质量。②例行监测与专项调查相结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环境问题会逐步显现。除了每年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外,还应针对日益突出的新问题进行相应的专项调查,将其作为例行监测的重要补充。例如,结合重金属防治规划、“菜篮子”保障工程以及农村环境保护需求等开展土壤专项调查。③普查监测与特定监测相结合。土壤环境问题具有综合性、多样性和区域性等特点。一些区域的土壤环境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居民生活健康(如饮用水源地、工矿污染场地、污灌区等),这些特定区域对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满足全国范围土壤监测总体要求的前提下,还要将特定区域监测放在重要位置。④国家监测与地方监测相结合。土壤环境监测涉及的学科多、领域广、难度大。全国自然地理条件复杂,区域发展不均衡,各地出现的土壤环境问题不尽相同。因此,在开展国家层面的例行监测工作基础上,各省、市、县级环保监测力量均应根据地方自身特点和实际需求开展相应的土壤监测工作。


在以上原则基础上,笔者提出了确定土壤环境监测国控点(以下简称国控点),构建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落实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的未来工作思路。国控点应在一段时间内能代表某布点区域的土壤的环境质量状况,且应以最适宜的点位数达到基本说清土壤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的目的,同时具有动态性和可更新性。经测算,一定时期内,国控点数量宜控制在3万个左右。国控点包括3类:基础点位、特定点位和背景点位,不仅在整体上能满足全国范围土壤监测需求,也考虑了重点区域监测,同时兼顾土壤背景值变化。基础点位是反映国家土壤环境质量及其变化的普查性点位,主要针对全国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土壤(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地等)布设,同时结合“十一五”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普查点位等,筛选、优化、新增得到。能基本覆盖和代表东北平原主产区、黄淮海平原主产区、长江流域主产区、汾渭平原主产区、河套灌区主产区、华南主产区、甘肃新疆主产区等7大粮食主产区的土壤环境状况。特定点位是反映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的特征性点位,是基础点位的必要补充,满足土壤环境监管的特定目标需求。主要针对各类重点区域(如大型工矿企业周边、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规模化养殖场周边等)土壤布设,同时结合“十一五”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重点区域点位和已开展的例行监测试点所布设的点位等,筛选、优化、新增得到。能基本覆盖和代表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38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背景点位是反映长时间序列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的对照性点位。结合已有的“七五”全国土壤环境土壤调查背景点位和“十一五”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背景点位,同时考虑已建成的国家环境背景站和农村空气区域站,筛选、优化和新增得到。


在已布设的国控点位基础上,各省份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从进一步说清各自省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的需要,再布设一定数量的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点位(以下简称省控点),以弥补国控点在空间上的稀疏和不均衡,作为分析各自省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的点位。通过国控点的监测,以实现国家对全国土壤环境的总体监控;通过省控点的监测,实现各省对各自“重金属防治”重点区域、饮用水源地、污染行业企业及周边地区、畜禽养殖场及周边地区、大型交通干线两侧、固废集中处置场及周边地区、油田采矿区及周边地区、重点信访区域等重点区域的有效监测。从而在全国建立起以国控点为骨干,以省控点为补充和延伸的二级监测网络体系。在确定国控点和省控点后,国家按照县级辅助采样、地(市)级制样和无机项目测试、省级有机项目测试和质量控制、国家统筹和指导的业务化运行模式开展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国家每年选取20%的国控点位(不含背景点位,即每年约6000个)开展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每5年完成一个循环;省控点的监测频次可与国控点保持一致,各省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每10年针对包含背景点的全部国控点和省控点开展1次全国土壤普查性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这样不仅遵循了土壤自身的发展变化规律,还能说清全国土壤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污染空间分布和风险状态。


6. 总结与展望


综上,中国的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刚刚起步,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土壤环境状况底子不清、情况不明仍然是客观事实,不能完全满足土壤环境保护和管理决策需求。因此,应该针对土壤实际情况,开阔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壤环境监测方案,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以掌握土壤环境的真实状况,进一步推进土壤环境监管。


当前大力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迫在眉睫,进一步提升管理和监测工作水平极为关键。要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为指导思想,以保护土壤环境为主题,以耕地和重点区域土壤监测为重点,构建全国土壤环境监测网,努力实现土壤环境监测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切实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末期,建成较为完善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能够基本说清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空间分布和变化趋势。


同时,为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的顺利开展,还应做好各项保障措施。建立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业务化运行专项资金,并纳入国家环境监测网运行费,形成稳定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强和提升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水平,保障监测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以及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合理性;加大土壤环境监测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拓展人才培训途径,形成基础培训和特色培训相互补充的培训体系,多种形式培养土壤环境监测学科带头人,促进土壤环境监测技术队伍专业化;不断提升土壤监测的信息化水平,逐步推进土壤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满足其信息诉求。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监督作用,广泛吸纳各方的需求和合理建议,切实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来源: 陆泗进 等 中国环境修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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