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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4个片区 将实行“海绵城市”建设

日期:2016-07-08  



7月4日至5日,由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办的2016 国际城市低影响开发(LID)学术大会深圳分会在深圳顺利召开。记者获悉,深圳将在24个片区因地制宜实行“海绵城市”建设,涉及面积254.6平方公里,预期到2020年,全市将完成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今年4月22日,深圳正式入选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据市海绵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已制定了《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经开始启动在全市24个片区实行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涉及面积254.6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03.7平方公里。其中,除了光明新区凤凰城外,还包括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坪山中心区、宝安中心区、福田保税区等23个成片建设区,将因地制宜地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详细规划或实施方案,形成海绵城市重点项目库,理顺本区域海绵城市实施机制,有序开展海绵城市规划建设。

与此同时,政府投资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共建筑、水务项目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社会投资的城市更新项目,将全面要求采用海绵城市的理念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预期到2020年,全市将完成国务院下发的“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总体目标要求。


来源:深圳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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