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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建设:造血比输血更重要

日期:2016-03-16  

去年9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大力建设海绵城市,提高城镇化质量。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在2015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提出,要提升建设水平,建设海绵城市。在政策春风下,海绵城市建设跃跃欲试。在日前由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主办的“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上,专家认为,下一步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上,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


据测算,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每平方公里1亿~1.5亿元,全国的总投资额将超过5万亿元,如此巨大的数额,有望成为拉动我国投资的又一增长点。


海绵城市:综合解决城市水问题


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章林伟在会上指出,过去我国城市规划较少考虑水体,导致城市水安全风险激增。水源得不到涵养,地下水形成漏斗,全国300多个城市“喊渴”。


同时,雨水形成的径流处理不好,易造成面源污染。章林伟指出,我国地表径流COD(化学需氧量)污染占排入水体环境总量的36%,有40%的城市河道黑臭,60%的地下水水质较差或极差。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胡洪营表示,采取有效措施能够在短时间内消除黑臭现象,但水质的长效保持需要“组合拳”,需从城市水系统、区域水循环和生态建设等各方面开展综合整治。


在这种背景下,海绵城市的建设应运而生。与会专家表示,海绵城市是城市整体治水的新思路,寓意城市像海绵,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渗透和净化。“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采用‘快排’的末端治理方式,导致超过80%的水资源被直接排放。‘海绵城市’对水资源的利用率可大大增高,可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通过渗、滞、蓄、净、用、排一系列过程,让从城市直接流出的水减少到40%以下。最终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章林伟说。


中央财政资金重在引导而非直接建设


去年4月,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公布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迁安、白城、镇江等16个城市入围。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地方政府一直以来,习惯拿财政资金干事,有多少资金干多少事,却不习惯借助社会资本。”章林伟透露,中央政府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态度本来是用资金来建设相关机制,而不是拿钱下去直接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资金希望通过机制建设来引入社会资本介入,这才是真正的长久之计。


“我在与一些地方政府负责人谈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鼓励他们将一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引入企业,用市场方式来解决问题。但现在很多地方政府习惯于将财政资金死死把控在手里,没有学会对社会资本进行让步。这是目前建设中一个最根本的问题。”章林伟强调。


章林伟认为,政府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该扮演对社会资本进行引导的角色,而不是直接操作。


建设涉及面广 需政府和社会资本积极协商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城市发展理念的转变。“以前我们做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自来水管网项目,现在看,这些都是海绵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城市建设大部分事情可能都和海绵城市有关。所以海绵城市涉及的面非常广,相应的项目也非常多。”


海绵城市建设如何借助好PPP这一重要工具?金永祥认为,鉴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涉及层面十分广泛,最好能通过竞争性磋商来解决。“在磋商的过程当中,去吸收社会资本的想法、诉求,让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来完成海绵城市的建设任务。然而,目前来看,国内尚未形成比较成熟的想法。”


在PPP项目中,金永祥强调,未来项目协调需要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协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中,有些是使用者付费,有些则是政府付费购买服务。从试点城市的角度来讲,海绵城市的建设有一定周期要求,在周期内海绵城市建设可能涉及到几十甚至上百个项目,每个项目之间如何进行管理和监管,如何进行绩效考核,这需要政府和社会资本相互配合并进行探讨。”


来源:新浪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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