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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城市建设雨洪控制隧道的思考

日期:2015-03-31  

对我国城市建设雨洪控制隧道的思考

唐磊1,车伍2,赵杨3

(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 100044;2.北京建筑大学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44;3.北京雨人润科生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100044)

摘要:雨洪控制隧道在城市洪涝控制和合流制溢流控制中效果显著,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开展了相关研究和讨论,但在其规划设计、方案比选和科学决策等重大问题上仍面临很多困惑。为此,总结和概括了国外城市雨洪控制隧道的建设目的与投资效益,隧道的规划设计方法和不同类型隧道的设计要点,隧道的优越性、局限性和方案比选,以及隧道和雨洪管理的科学决策等问题,并分别针对以上各方面结合我国的实际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建议,旨在为我国城市科学地借鉴国外经验,更加经济高效地解决洪涝及合流制溢流污染问题提供参考。


尤其是在一些城市的中心城区和老城区,存在着严重的洪涝和合流制溢流(CSO)污染问题。极端降雨事件的增加导致这些问题更加严峻,因此对原有排水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城市排水安全和水环境良好已迫在眉睫。雨洪控制隧道作为一种有效的工程手段,其庞大的工程量、巨额的投资及良好的效果引起了城市规划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开展了相关的讨论、调研或初步规划。

隧道在发达国家已有很多成功的应用案例,但无不是经过缜密的研究、慎重的决策和因地制宜的规划设计。如此浩大的工程能够得以实施,一方面是基于相关法规对城市排水安全和水环境质量的强制性要求,另一方面则基于大量的资金支持和严谨的科研及技术支撑,隧道方案的决策、规划和实施通常以“法规约束—研究分析—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的方式进行。

1    隧道的建设目的与投资效益

1.1    法规约束与控制目标

在许多发达国家,相关法律和规范的强制性约束促使城市规划和管理者思考如何科学、合理、经济、高效地解决CSO污染和洪涝问题,经过长期研究、探索和多方案比选,许多城市选择隧道作为重要的解决方案之一。

①    CSO控制方面

在欧美发达国家,隧道主要用于合流制区域的CSO污染控制。国家环保部门在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立法对城市水环境保护和非点源污染控制做了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要求,例如美国1972年颁布的《清洁水法案》和欧盟2000年颁布的《欧盟水框架指令》,成为美国和欧洲各国开展相关研究和应用的主要驱动力,促使各城市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排水系统升级改造和CSO控制。基于《清洁水法案》及相关修订法案,美国环保局和各州的环保机构要求各城市制定并提交CSO长期控制规划,为了按期达到相应的控制目标和要求,很多城市的CSO长期控制规划中都选择了隧道方案;《欧盟水框架指令》对欧洲城市水环境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提出了许多地表水体水质控制目标,如果违反指令将会承担来自欧盟的巨额罚款风险,正是这部指令及欧盟各国的相关法规促使各国的环保部门制定了CSO控制规划,从而推进了隧道的设计和建设。

在发达国家,CSO控制的相关法规、政策和导则在解决CSO污染问题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经过长期的实践和不断的完善,法规约束、政策支持和导则指导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CSO控制非工程措施体系,强化了社会对CSO控制面临挑战的认知,促进了决策者的重视和参与,也推进了CSO控制中隧道的规划和实施。

②    洪涝控制方面

在洪涝控制方面,发达国家完善的法规和规范对排水设施的设计、建设与管理起到了约束、指导和规范作用,从而促进了许多隧道工程的应用。例如,为应对严重的洪涝问题,东京市政府于2007年依据《下水道法》及相关规范制定了三个防御级别,法国巴黎以《水法》作为法律依据制定重点及敏感地区的防洪排涝规划以应对洪涝灾害,这些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东京和巴黎大型调蓄设施方案的制定。另一方面,发达国家雨水标准体系中包含了两个层次的标准,例如,欧盟国家标准体系中同时规定了管道排水标准和洪涝灾害控制标准,欧盟EN752雨水系统的洪涝控制标准为10~50年;美国标准体系也明确规定了小暴雨排水标准和大暴雨排水标准,美国ASCE雨水系统设计标准的大排水系统标准为100年。在一些特定区域,大暴雨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中隧道能发挥较大作用。

总体而言,发达国家的排水设计标准一般较高,排水基础设施较完善,洪涝问题相对不突出。而许多亚洲国家和地区则往往由于暴雨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而促进了对洪涝问题的重视,例如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的许多隧道都是在发生较大的洪涝灾害之后建设的。

③    我国的相关法律和规范

在城市非点源污染控制方面,我国尚缺乏相应的法规和明确的控制目标,一些发达城市由于水体污染问题突出已经开始重视,还有一些城市借助国家流域污染治理和城市径流污染控制等研究课题开展了部分实践。但从全国而言,由于各城市发展水平不均衡,城市非点源污染控制的开展受到很大局限,许多二、三线城市还没有提上日程。由于缺乏相应的法规和目标,已经开始行动的几个城市在制定规划方案和确定设施规模时也遇到了一些困惑。

我国城市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与发达国家相比普遍偏低,也缺少城市雨水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当前我国正在修编或新编一些城市排水工程和内涝防治工程的相关规范和导则,这对于城市内涝控制和排水系统升级改造具有重大意义,但仍需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更为完善的法律、政策、规范和导则体系,为更科学地制定规划和选择方案提供支持。

1.2    投资与效益

①    隧道的资金来源

隧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对国外32个隧道的投资进行的统计分析结果显示,由于结构、规模、埋深、地质条件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的不同,隧道方案的造价在0.5~7.3亿元/km之间,平均造价为2.7亿元/km。对于我国许多城市尤其经济欠发达的二、三线城市及大量中小城市,资金缺乏成为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和隧道应用的最重要的限制因素之一。即使是在一线城市,如此巨额的资金也很难承受,因而有必要借鉴国外城市隧道的筹资方法。

隧道在美国许多城市被采用,除了完善的法律约束和规范的指导作用,还与经济发达、国家资本雄厚分不开,此外也得益于其利用市场机制的多渠道筹资方法,包括征收雨水费、补贴和激励计划等。例如在洪水控制方面,采取国家主导、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洪水保险模式有利于筹集资金和减少灾害费用支出。在CSO控制方面,各城市的CSO长期控制规划资金来源包括本地提供资金、州清洁水循环基金贷款和州赠款,在特殊情况下,国会还会直接为项目拨款;2000年修订的《清洁水法案》授权EPA直接或通过各州为城市的CSO控制规划、设计和建设提供资助,该法案还要求EPA提供技术援助。

加快城市排水工程建设的关键是加大资金的筹集和投入,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排水系统投资最大的问题是资金来源单一,多数情况下仅仅依靠政府的拨款,尤其是一些大型基础设施的巨额投资往往取决于政府的压力和决心,这种方式的弊端已经十分明显。因此,一方面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资金筹集方法,引入市场机制并增加经费来源;另一方面,规划部门还应制定更为科学、严谨的规划方案,这不仅关系到项目能否实现既定的目标,也有利于为项目争取预算资金。

②    隧道的控制效果

虽然投资费用高昂,但隧道在实现洪涝控制和CSO控制上一般具有令人信服和满意的效果,表1列举了部分雨洪控制隧道的运行或设计控制效果。

2    隧道的规划设计要点

虽然用于隧道施工的盾构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但隧道的规划设计仍然涉及许多问题,需要大量的研究和技术储备以及多部门的配合参与,从隧道方案的提出到实施还有很多艰巨的工作和很长的路。

2.1    隧道规模和路线的设计

①    重要性与设计方法

隧道的规模和路线决定了其存储能力和系统性能,也会影响到竖井和盾构的数量和安装位置,这些是隧道规划设计的重中之重,对隧道的经济性和效果非常重要。例如,随着隧道深度的增加,其竖向结构变得更加复杂,一般会导致工程投资增大和施工周期增长;隧道和竖井的规模设计要合理,规模偏小会造成溢流量增加,规模偏大则导致隧道空间不能有效利用;此外,隧道巨大的抽升和排放能耗及底泥冲洗、清理的困难也是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问题。

一般而言,隧道规模和路线的确定需要从技术和现实两方面综合考虑,技术层面主要依赖于模型模拟,而现实层面主要考虑客观条件和公众咨询。

②    模型设计案例

隧道规模和路线的选择和评估依赖于成熟、准确的模型模拟,模拟甚至是项目研究和规划设计的基础。除了排水管网模型,还涉及到土壤、水体、水力、水质、溶解氧、气体流动等模型,并需要考虑近远期规划。根据控制目的的不同一般沿水体、溢流口、积水区域或街道设置隧道。此外还需要模拟研究操作规则,新建隧道与原有系统(检查井、排水干管和支管、溢流口、污水厂等)和配套设施(竖井、泵站)的合理衔接,以最大程度地缓解洪涝和污染,部分隧道的运行还包含实时控制技术。通过对溢流频率和体积要求、雨水排放标准及洪涝控制标准等控制目标的评估,并结合费用与效果进行方案比选以确定最终方案。

美国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市在CSO控制规划中选择了隧道方案,方案设计阶段建立了排水系统水力模型,并以市中心集水区满足更高层次CSO控制能力为目标通过模型研究优化隧道尺寸。模型在集水区中执行不同的流量控制方案,具有灵活性,通过调整隧道的大小、竖井的数量、连接关系、阀门的设置和泵站的运行等,最终确定的方案节省了1.03亿美元成本。

芝加哥用于缓解CSO污染和减少洪涝灾害的TARP计划建设了103 km的隧道和3个大型调蓄池,并将调蓄池与隧道系统相连接。为了评估隧道和调蓄池的有效性,进行了水文、水力和水质模型模拟:水文模型用于流域内降雨径流过程的连续模拟;水力模型对合流制和分流制系统进行了建模,模拟200个子区域的管道溢流量和截流到污水厂的流量;水质模型模拟了BOD、DO、TSS等指标;此外,还使用模型模拟258个竖井的溢流量,并对TARP系统的整体运行进行了模拟,包括调蓄池入口阀门操作、竖井控制阀门操作以及隧道、调蓄池和污水厂之间水量调度的操作。模型输出隧道和调蓄池内流量的阶段数据以及调蓄池内的水质数据,为确定方案的有效性、评估CSO和洪涝的控制效果提供了参考。

为了确保实现最合理的成本效益,并尽量减少干扰和破坏,泰晤士隧道路线的优化一直是规划设计者的关注重点,因而对河道两岸的排水系统进行了建模,流域和水质模型被用于设计和验证方案效果。模拟结果显示,为了减少溢流次数并使水体DO含量满足要求,泰晤士隧道方案是非常必要的。模型被用于优化截流竖井和评估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溢流口数目,并将泰晤士隧道和现有截流管道进行局部连接,以充分利用现有管道能力,减少截流竖井的数目和工程量,进而减少整个项目的潜在影响和建设成本。

③    各部门合作与公众咨询

需要注意的是,隧道的规划设计必然会涉及到许多非技术性问题。尽管隧道位于深层地下,仍然不可避免地要穿过建筑物、桥梁、取水井等公用设施;竖井、溢流口、开挖地点等也势必涉及征地拆迁、噪音、环境影响等;隧道的规划还可能与交通规划、河道规划、景观规划等冲突,因而需要包括市政府、规划部门、环保部门、交通部门、文物保护部门及安保部门等其他相关单位的参与、配合、讨论与协商,或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另一方面,隧道的路线选择还需要对公众、社会团体、开发商、土地所有者等进行公众咨询,在一个公平、透明的过程中适当考虑到市民的意见和关切。

因此,隧道路线的设计除利用模型等技术进行成本效益综合分析外,还需要制定咨询利益相关者和公众的计划。例如2010年伦敦泰晤士隧道项目对当地社区公众、相关部门和其他相关者进行一项为期12周的公众咨询活动,一方面可对公众进行宣传教育、普及知识并征求意见,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大家对项目的了解,获取更多的支持和信任。

2.2    不同类型隧道的规划设计要点

隧道一般都设置在地下管线复杂、传统雨水排放和存储设施不具备空间条件以及洪涝或CSO污染问题突出的老城区和中心城区。由于隧道种类和功能的不同,必须要针对不同问题和目的进行隧道方案的规划设计,因地制宜选择洪涝控制(作为排水通道或调节设施)、CSO控制(作为存储设施)或是两者兼顾的运行模式,确定隧道的路线、规模和竖井的尺寸。

洪涝控制隧道一般适宜用于积水区域多而密集,洪涝频繁且积水量大,河道泄洪能力不足并且其他方案难以实施或快速奏效的区域。洪涝控制隧道一般沿内涝积水区域布置,或横穿排水区域以截流上游洪水,或位于河道之下以增加河道泄洪能力,根据具体情况可将隧道与部分地表水体及已有调蓄池等相连通。隧道出路设计应选择合理位置、高程及泵站规模以保证顺利排除。北京“7·21”暴雨中郊区洪水和城区内涝的发生都与河道泄洪能力不足密切相关,正在研究中的“地下廊道”方案即位于河道之下,用于提高河道泄洪能力和减少对雨水管道的顶托作用。沈阳市“排涝干管”的初步方案中,排涝干管沿着主干道路设置,其汇水范围基本覆盖了该区域内所有重要积水路段和积水点,并计划建设配套的泵站。

CSO控制隧道一般适宜用于溢流口较多且密集、溢流水量大、溢流污染严重并且其他方案难以实施或快速奏效的区域。CSO控制隧道一般沿河道和水体布置,收集超过截流管道能力的合流制溢流污水并将其输送至污水处理厂。隧道路线的设计应考虑和污水厂、泵站、已有调蓄池的合理衔接。为了达到CSO控制目标和满足水体水质要求,还应考虑对超过隧道存储能力的CSO污水进行控制和处理,例如哥伦布市CSO控制方案中除了隧道外还建设了CSO高效处理设施,亚特兰大对超过隧道能力的部分CSO进行消毒和脱氮处理后排入受纳水体。在每个溢流口建设分散的CSO调蓄池会造成较多的空间需求和复杂的拆迁问题,因而可以考虑通过建设隧道将多个溢流口串联起来,例如北京市在制定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规划时曾建议沿护城河建设隧道收集CSO的方案。

CSO控制隧道除了存储功能外还具有输送能力,暴雨期间大量的雨污混合水进入隧道从而避免了直接排河,有助于减少河道行洪压力,对洪涝控制有一定的帮助。

3    隧道的方案比选

3.1    隧道的优越性和局限性

雨洪控制隧道作为集中型传统灰色基础设施的典型代表,一般具有实施后见效快、控制效果显著等特点,适宜在较大范围内存在严重洪涝或CSO污染问题时采用,并且通过科学的设计和运行可兼顾洪涝控制、污染控制及其他功能,如交通、景观补水等;另一方面,盾构施工对地面、地下轨道交通及管线的影响相对较小,现状设施拆迁和施工期间占地较少,一般可以避免昂贵土地收购以及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冲突,相对于分散型措施,隧道便于进行集中操作、维护和管理。由于城市道路地下浅层的管线已经十分复杂,传统的增加管道、扩建管道和建设调蓄池等措施在一些条件下难以实施或成本太高,而位于深层地下的隧道工程为排水系统的升级改造提供了一种可行的选择,通过高额的资金投入和大规模建设可以有效地解决城市一些区域的洪涝和CSO污染问题,实现控制目标和要求,这也是现代大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和体现。

但隧道方案也有其明显的局限性。大型隧道设计施工周期较长、工程量大,配套设施的建设难度大,管理、运行和维护复杂,需要较高的初始投资、运行费用以及持续的维护成本,隧道方案高昂的费用是许多城市无法承受的,一般很难在一个城市大范围采用;另一方面,单一的灰色控制措施并不一定能彻底、高效地解决整个城市的所有雨洪问题,也存在破坏城市水循环和水生态的风险,一些城市修建隧道后,虽然显著减少了溢流进入水体的污染物,但水质状况依然不乐观,仍然需要再寻求其他高效措施;此外,如前所述,隧道的实施还涉及政策法规、筹资、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并且对模型模拟技术要求较高,这些都可能成为一些城市采用隧道的制约因素。

3.2    隧道的方案选择

①    隧道的方案比选与论证

由于隧道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和局限性,在制定规划时必然涉及方案比选这一重大问题。不论是制定CSO控制规划还是洪涝控制规划,都需要构建一个控制系统,经过研究分析、方案比选及方案论证而选择最经济高效的方案。

2000年,伦敦市成立了泰晤士河策略研究组织,就CSO对泰晤士河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进行了评估,并广泛研究了控制CSO污染和提高水环境质量的潜在解决方案,包括隧道、雨污分流改造、可持续排水系统推广、实时控制、CSO处理等方案。经过多年的研究得出,建设泰晤士隧道是最节约时间和最具经济效益的方案,其他方案将会花费更多,造成更多的干扰和破坏,并且不能达到水环境标准的要求和CSO控制目标。

为了减少内涝带来的严重影响和经济损失,香港渠务署于1996年开展了“香港岛北雨水排放整体计划研究”,寻求符合现有防洪标准和应对未来需要的排水系统改善措施。在研究期间渠务署对传统雨水系统扩大及改善工程、蓄洪计划、雨水截流隧道及防洪抽水计划等多个改善方案进行了研究和评估。在方案比选时,渠务署根据每个集水区的特点,综合考虑土地、环境、交通、地下空间、投资等因素,经仔细分析和反复咨询,最终决定采用港岛西雨水排放隧道方案。

但是也有经过评估论证最终放弃采用隧道的例子,如美国底特律市由于难以负担建设雨洪控制隧道的高额投资而放弃了该方案。

②    隧道与源头分散控制措施的比选

近年来,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推动下,源头分散式雨洪控制措施的应用得到了快速发展,灰色设施与绿色设施相结合的雨洪管理理念得到了极大的推崇。一方面传统控制措施如隧道存在许多局限性和一定的适用条件,并且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整个城市雨洪问题;另一方面,灰色设施也未必是最佳方案,而应该通过研究,选择综合效益最优的控制方案。

波特兰是最早大规模推广低影响开发(LID)措施的城市之一,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LID措施就成为波特兰控制CSO的主要措施,并建设了多个隧道工程。2006年波特兰启动了最后一条东部隧道项目,2011年该项目运行后可实现CSO的排放减少94%,波特兰当前已经完成CSO长期规划,未来将完全向绿色设施的推广应用发展。在波特兰的CSO控制总费用中,灰色和绿色基础设施分别占90%和10%;对于CSO削减量,灰色和绿色基础设施的贡献分别占65%和35%。可以看出:LID措施和隧道工程在波特兰控制CSO中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与灰色基础设施相比,绿色基础设施具有更高的投资效益。

伦敦在泰晤士隧道规划中对可持续排水系统(SUDS)方案进行了评估。研究者分析了SUDS的众多优势,并表示非常支持SUDS在新建城区推广。但考虑到伦敦人口稠密、排水系统复杂、大部分土地已经开发、没有足够的空间实施、粘土导致雨水难以迅速下渗等因素,最终的研究结论认为在伦敦广泛推广SUDS将几乎对每家每户的道路和开放空间等都会造成影响,并且费用昂贵、技术困难,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CSO控制和水环境改善的目标。

通过波特兰CSO控制历程和伦敦CSO控制方案比选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不同国家或城市对绿色措施和传统灰色措施方案比选的认识和实践有较大的不同,这跟决策者和研究者个人以及所在国家的政策法规、发展历程和城市特点等因素有较大关系。事实上,在城市雨洪管理中,传统灰色设施与绿色设施都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在控制大暴雨和中小雨量上相互配合并相得益彰,两者的关系既可能是方案配合(如波特兰),也可能是方案比选(如伦敦),应结合控制目标、时间要求和费用问题以及城市特点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和比选。在场地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绿色和源头控制措施可作为一种优先考虑的主要手段进行大规模的实施;而在场地条件不允许、大规模推广绿色和源头措施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仍可将其作为对传统控制措施的补充,通过综合采取传统控制措施和绿色措施实现控制目标。

4    隧道及雨洪管理的科学决策

4.1    慎重决策

隧道的设计使用寿命通常在50年以上,是真正的百年大计工程,关系到城市的现在和未来,因而隧道方案的提出必然会同时面对大量的提倡、支持、质疑和反对。虽然隧道的施工技术成熟并已经在许多城市得到应用,但隧道的规划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决策问题,需经过科学研究、系统分析、模型模拟、方案比选以及慎重的决策来平衡机遇和风险,在最初的规划设计阶段即要考虑操作和维护等后续问题,以确保方案能够达到控制标准和要求,而不是盲目、草率地制定隧道方案,粗略地估算规模和确定路线。隧道的规划一般需要大量的资深人员参与和指导,从提出方案到最终实施可能需要很长时间。例如香港雨水排放隧道从研究、论证、设计到应用历时超过10年,芝加哥的TARP计划已经进行了数十年,而伦敦泰晤士隧道的方案筹备周期为10年、建设周期为10年。

我国城市当前对雨洪控制隧道的研究还很少,缺少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行的实践经验;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政策资金的支持和规范导则的指导都相对不完善;科学的模型模拟支持条件也较弱,当前只有个别发达城市开始开展基于模型的大尺度排水系统规划;各相关部门配合、协调和公众咨询、筹资渠道、宣传等机制也不完善。因此我国城市对隧道方案必须慎重决策,避免盲目的规划和建设。

4.2    因地制宜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排水系统设计标准偏低,管理维护落后,规划建设不合理,普遍存在管道破损和大量沉积物等问题;另一方面,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不同城市之间的年降雨总量、降雨量分布、降雨强度、雨型等降雨特征相差很大;而各地排水系统状况、经济状况、城市发展程度、水文地质特性、水环境等条件也各不相同,不同城市面临的重点雨洪问题也不尽相同;加之受降雨资料的获取、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城市在针对不同降雨特征和不同雨洪问题时,就必然需要采取针对性的雨洪管理策略,选择适宜的控制方案和雨洪设施规模。

因此,在进行隧道方案的决策时必须认真分析国内外城市之间异同并认真学习和借鉴,针对城市存在的洪涝、污染等不同雨洪问题提出更具针对性的隧道控制方案,准确评价方案的效益;依据城市布局、水体分布、地面和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条件、地形等各种基础条件,科学设计隧道路线和确定隧道规模、运行方式以及与原有排水系统的衔接关系,以提高城市雨洪管理的经济性、合理性和高效性。

4.3    多方案多目标的技术路线

由于隧道的规模和能力仍然是有限的,单一的隧道方案并不能解决所有洪涝、CSO污染和水文循环问题。为了弥补隧道方案的局限性,仍需要将隧道和其他控制措施相配合。在许多城市,隧道只是作为雨洪问题的解决方案之一,如大阪排涝干管只是洪涝综合控制方案的一部分,除建设隧道外,大阪还综合采用了建设调蓄池和多功能调蓄设施、雨水利用、雷达预警实时控制等方案。

因此,解决整个城市或较大区域的排水系统的洪涝、径流污染和雨水减排利用问题,或者制定城市尺度的排水系统升级改造规划,必须要综合采取各种方案和措施;对于一个范围较小的具体改造项目,则必须要因地制宜地进行方案比选,最终方案可能为单一方案,也可能为综合方案。我国城市一般雨水径流污染比较严重,管道混接现象普遍存在,老城区存在大量的合流制系统,许多城市还严重缺水,因而内涝、水质污染和雨水资源利用问题通常交织在一起。因此,建议我国城市雨洪管理和系统决策应以多方案和多目标为基本技术路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综合性的绿色与灰色相结合的雨洪管理方案,实现洪涝缓解、雨水径流污染与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利用、水环境和生态改善等综合目标。

5    结语

当前我国对城市排水和内涝问题空前重视,许多城市也已经制定了排水防涝规划,少数城市在开展非点源污染控制的相关研究和实践,未来在排水系统升级改造和建设管理方面将会有大量的资金投入,隧道作为一种有效的措施,必然会在我国一些城市得到应用,但需要进行科学系统的研究和探索,并制定完善的法律规范。我们应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从而更快、更好地解决我国城市雨水综合性问题,为实现水文良性循环和海绵城市提供必要的保障。

(本文发表于《中国给水排水》杂志2015年第7期“城市雨水管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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