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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系统关注环境修复“一带一路”工程

日期:2015-06-10  

来源:科技日报

我国环境现状不容乐观。持续多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加之环保意识和措施不足,造成大量土壤地下水被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了威胁,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和环境问题。


为搭建包括土壤、地下水在内的环境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转化和国际合作平台,2012年在第三届中国环境修复发展战略论坛召开之际,8家国内龙头单位本着平等、合作、开放、共享资源、共同发展的原则,倡议发起成立了“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经过3年的发展,现已有来自22个省区市的115家成员单位。


6月4日,环境保护部发布《201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其中显示,在489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水质优良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0.8%,良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25.9%,较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8%,较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45.4%,极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6.1%。 即较差级和极差级的监测点比例超过6成。


此外,在全国有470个城市(区、县)开展了降水监测,酸雨城市比例为29.8%,酸雨频率平均为17.4%;现有土壤侵蚀总面积294.91万平方千米,占普查范围总面积的31.12%……


“我国环境现状不容乐观。持续多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加之环保意识和措施不足,造成大量土壤地下水被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了威胁,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和环境问题。”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秘书长高胜达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对接市场需求


“早期土壤修复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增值和交易,随着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以房地产开发驱动的土壤修复模式渐渐难以为继。”高胜达说,当前土壤地下水修复正处于从房地产驱动向法律驱动、政策引导过渡的新阶段。加上“土十条”和《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在编制、加快起草中,公众对土壤地下水污染修复的期望日渐高涨。


在这样一个关键而独特的时期,缺乏能从规划管理、试点示范、技术创新、产业整合、投资模式、国际合作等诸多方面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产、管、学、研、资和业主等未能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应对土壤地下水污染。


高胜达认为,土壤地下水科技研发部门虽然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研究成果较少转化为实际工程或生产力。其主要原因是科研立项并未完全针对市场需求,更重要的是缺乏科技转化有效机制和平台。世界发达国家的土壤地下水修复早于我国近30年,但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大多是行政主管部门、科研单位起主导作用,而企业在引进、消化、吸收、国产化和创新中,缺乏专业性且较为盲目,两者未形成有效结合。


“技术进步是土壤地下水修复成败的关键,而国内尚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技术创新体系来促进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应用。”高胜达遗憾地说。


为此,联盟组织开展铬污染土壤原位修复技术研发,着眼于解决当前我国60余个大型铬渣污染场地的原位修复,并积极探索建立技术创新的推进机制。


开展交流互动,提升行业专业程度


据公开报道,2013年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包括前期咨询评估等)总规模约67亿元,实施修复项目数约16个,年产值仅20亿元左右,占环保产业比重不足1%。目前,国内从事土壤修复业务的企业已超过1000家,但其中有项目可做的寥寥无几,能完全赖之以生存的更是凤毛麟角。


而在从事土壤修复的这上千家企业中,真正有土壤修复背景的少之又少,部分企业曾从事环保或土木工程,一些企业甚至没有任何从事环保工作的经验;国内对土壤修复专业人才培养数量还很少,绝大部分高校还没有相关专业设置;一些地方管理部门也不太清楚土壤修复的流程、技术和工程等,不能有效监管修复工作、评价修复效果。


“以上原因造成我国当前一部分土壤修复项目在方案编制和技术选择应用上随意性较大,不符合实际需求,并存在二次污染等风险。”高胜达说,针对这一现状,联盟通过举办论坛、沙龙、培训和研讨会,还有中美、中法技术对接会等活动,旨在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部门与专家学者、企业以及污染业主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促进产、管、学、研、资和业主充分合作,推动我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修复工作;加快技术、装备、产品创新和推广应用,为从业者、管理者和其他相关人士提供学习提升和合作交流的机会,持续提升土壤修复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对产业的认识水平。


聚焦创业团队,培育产业新生力量


联盟一方面是搭建产、管、学、研、资和业主交流合作平台,建立产业推动机制;另一方面,按照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启动了环境修复“一带一路”工程,聚焦一个个企业和创业团队,集合产业有关各方的资源对他们进行帮扶和引路,将推动产业发展的工作做得更实在。


环境修复行业小而散,面对这样的局面,联盟从产业链中选取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加以帮扶带,辅之以宏观政策、公司战略、商业模式、专家配置、项目信息、技术提升、资本输入、人才引进等多方面资源,使这些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快速成长,提升价值,最终成为环境修复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这是一带。”高胜达说,一路是指“环境修复创业引路工程”。对有志于在环境修复产业发展和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创业者,联盟将通过资金、技术、资源、人员、开业、经营等支持,帮助创业企业顺利度过存活期,走上成功发展的创业之路,为环境修复产业贡献新生力量。


助推制度体系建设,让市场快速成熟


据悉,当前联盟已建立了《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修复从业单位推荐名录》,提高产业技术能力,全国44家单位进入名录;开展“环境修复技术认证、技术名录和技术规范编制”,首批3—5项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将得到权威认证并进入名录,以期实现技术的应用和成果转化,逐步形成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建立《土壤地下水调查修复技术人员名录》和《土壤地下水调查修复工程师名录》,超过1000名技术人员进入名录,强化产业技术创新的基础能力。


“此外,联盟通过直接或间接参与国家法律政策标准制修订,助推我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建设进程,同时不断探索我国环境修复产业发展模式和策略,传达产业界的困扰和呼声。”高胜达说,希望通过上述种种努力,加速环境修复市场打开和成熟,保护和修复土壤地下水环境,在造福人们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环境修复产业应有的价值。


原标题: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 还一片绿水青山



环境修复,污染责任方也应积极参与


科技日报记者 李禾


土壤地下水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威胁饮用水、食品、居住和生态安全,以及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等。土壤地下水污染的形成是一个长期过程,污染对健康、环境危害要通过长期积累才能显现,对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和修复也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


与大气、水、固废相比,土壤地下水污染有隐蔽性,属于“看不见的污染”。由于历史、污染本身特性等原因,政府、企业和社会大众普遍缺乏土壤地下水污染及其修复的知识和意识,这也妨碍了相关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土壤地下水修复产业起步于2007年,与大气、水和固废等传统环保领域相比,仍处于早期萌芽阶段,面临政策法规体系、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的缺失或不完善。当市场需求快速上升时,产业支撑能力十分薄弱。而且整个行业处于分散状态,产业链各节点亟待梳理和整合。


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环境修复产业内多类型成员共同自愿发起的非营利行业组织,联盟广泛团结国内外环境修复相关单位,共同探索我国环境修复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模式,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的沟通与战略合作,促进环境修复产业的技术创新、交流与应用,建立产学研间的高度融合机制。


尽管联盟发展完全走市场化道路,但诸多工作很大程度上具有公益性质,产业尚在发展初期,较为弱小,不能完全支撑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致使联盟部分计划或工作滞后。


因此,高胜达期待,国家抓紧建立土壤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建立相应的政策和评估体系;建立环境修复资金长效机制,确立以“谁污染、谁治理”为核心的责任体系,促使污染责任方也积极投身环境修复的技术研发中;支持联盟等行业组织在产学研用一体化中发挥主导作用,鼓励行业组织将污染责任方、科研单位、环境修复企业、设备制造商与药剂生产商、国家和社会资金等联合起来,研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设备及药剂,着力推动技术进步,有效治理土壤地下水污染。


原标题:环境修复,污染责任方不能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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