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A006-0201地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1-06-29
项目概况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性自然资源。保护好土壤环境安全不仅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生态安全维护。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以下简称“土十条”)出台,为土壤污染防治做了全面的部署,提出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推进立法、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建设监测网络、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等任务措施。其中明确指出要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以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为底线,以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明确监管的重点污染物、行业和区域,严格控制新增污染。制定实施《土十条》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向污染宣战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系统开展污染治理的重要战略部署,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广东省人民政府为全面落实《土十条》的各项要求,结合广东省土壤污染现状及形势,于2016年12月30日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明确“到2018年底,全省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投入运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查清,建设用地分用途风险管控制度全面实施”。
在国家及广东省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大背景下,深圳市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6)36号)(以下简称深圳市“土四十条”),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居环境健康、饮用水安全和农产品质量为出发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安全利用”的原则,以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管体系为支撑,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实施分用途、分级、分类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分阶段开展治理与修复,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新机制,全力推动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6〕36号)的相关要求,深圳市将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需作为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及租赁的前置条件。经调查评估确认符合项目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项目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须治理与修复并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宝安区A006-0201地块项目地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路与甲岸路交汇处,总面积为3964.2平方米,地块中心经纬度为113.895108°,22.559439°,四至范围:东至甲岸路,西至金鼎花园,南至翻身路,北至金汇名园。地块未来规划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R2),配套幼儿园设施。
本项目申报主体单位为深圳市翔源实业有限公司,调查单位为新地环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土孔钻探和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单位为广东绿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为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受申报单位委托后我司立即成立项目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地块及临近地区土地利用历史及现状进行资料收集与现场勘查,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国家有关技术导则制定了地块调查方案,根据调查方案对地块的土壤、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判断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情况,提出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结论及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并编制《宝安区A006-0201地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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