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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问题河涌(含黑臭水体) 管养提升 项目底泥厂土壤环境背景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0-03-06  

珠海市香洲区问题河涌(含黑臭水体) 管养提升项目底泥厂土壤环境背景调查项目地块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屏西八路松下马达第二工厂北部, 业主为珠海正圆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该地块内现状为空地、 荒地和练车道路, 无在产工业企业。历史上曾存在过洗砂厂和为期 6 个月的临时汽车修理点。珠海市香洲区问题河涌(含黑臭水体) 管养提升项目底泥厂土壤环境背景调查项目地块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屏西八路松下马达第二工厂北部, 用地面积为 64357.4m2, 本次调查范围与地块用地面积相一致。 项目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12'28.39", 东经 113°26'8.16"。 该地块内现状为空地、 荒地和练车道路, 无在产工业企业。 历史上曾存在过洗砂厂和为期 6 个月的临时汽车修理点。 规划的用地类型为新增建设用地, 业主方拟规划用作污泥堆置场所。

2019 年 7 月, 珠海正圆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新地环境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地环境” ) 对珠海市香洲区问题河涌(含黑臭水体) 管养提升底泥厂项目开展土壤环境背景调查工作, 为该公司退租离场时再次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作参照, 以界定在用地范围内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时的责任主体, 为政府场地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本次调查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环保部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 25.1-2019)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 (HJ 25.2-2019) 、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 》 等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开展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初步调查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 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形式对地块进行全面的污染识别分析: 包括划分地块疑似污染区域, 分析污染来源并识别污染因子。在污染识别基础上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的要求采用专业判断法和系统布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 通过样品采集、 分析测试和数据统计分析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

现就本次初步调查工作污染识别、 初步布点采样和结果统计分析三个阶段的主要内容和结论进行总结如下: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调查结果, 该地块自2006年以前为农田, 主要为当地农民种植农作物使用, 2006年-2015年期间地块陆续荒置, 部分为低矮灌木丛和荒草地。

2017年地块部分区域曾租给一汽车修理厂, 作为临时用地, 为期约6个月。 2017-2019II年期间地块内曾租给洗砂厂使用。 2019年调查期间地块内主要用途为: 部分区域作为驾校练车场、 部分区域为污泥堆放区在建, 西南侧为废弃的洗砂设备, 场地主要部分为荒地。 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判断该地块的潜在污染区域为汽车修理厂和洗砂厂所在区域, 可能涉及的污染物主要包括重金属(铜、 镍、 铅、 汞) 、 挥发性有机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

第二阶段环境调查现场采样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2019年7月26日, 地块内布设土壤检测点位12个, 调查深度最大为6米, 共采集土壤样品46个(不含现场平行样品),同时在调查地块的西部、 东部、 南部一定时间内未经外界扰动的裸露土壤处分别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北部为河流, 未设置土壤背景点) , 共采集3个土壤样品。

本项目地块初步采样调查每个点位的分析指标至少包含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

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 规定的45项必测项目, 本次调查检测指标包括重金属10项、 挥发性有机物27项、 半挥发性有机物23项以及土壤理化性质参数(含水率、 pH) 2项。 S2点位根据污染识别情况加测石油烃(C10~C40) 。 另外, 地块内设置地下水监测井4口, 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不含现场平行样品) , 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理化指标(pH、 浊度) 2项、 重金属10项、挥发性有机物22项和半挥发性有机物3项。

根据检测分析结果显示:

(1) 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指标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 有机指标中仅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 酯、 氯甲烷、 二氯甲烷、 四氯乙烯、 乙苯、 苯乙烯、 甲苯、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邻二甲苯以及石油烃有检出。 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未超过其对应的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

(2) 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指标仅砷、 锌、 锑有检出, 其他均未检出; 有机指标中仅 1,2-二氯乙烷有检出, 其他均未检出。 检出的所有指标砷、 锌、 锑及 1,2-二氯乙烷均低于其对应的地下水风险筛选值。

综上, 本次调查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相应风险筛选值, 项目调查范围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各污染因子不具有环境和人体健康风险, 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因此本次调查结束, 不需要进行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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