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任南琪:海绵城市建设不能止于碎片化推进
日期:2017-08-09
眼下,我国共有16个城市列入海绵城市试点。前段时间,我们考察了3个城市,却觉得不甚理想,主要是建设理念和思路出了问题。在建设海绵城市的时候,很多城市思路局限,很多做法非常碎片化。所以,有必要重新思考究竟“海绵城市”该如何做。
20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背后付出了惨重的环境恶化代价,城市化进程加快带来城市(水)规划缺失严重,城市水安全与水环境问题日益严峻,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形成了严重的城市病,如“逢雨必涝”、黑臭水体、水资源严重不足、饮用水安全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传统的做法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其实,水安全风险、水生态破坏、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决不能分而治之,都应该纳入到“海绵城市建设”中去。当然,每个城市所面临的情况各异,北方比南方更需要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河网密布的地区可能污染更严重。因此,海绵城市建设,不能“教条化”,要学会一城一策,因地制宜。
前期的海绵城市建设,通常都会借鉴美国的低影响开发(LID)、巴黎“可持续城市排水系统”、澳大利亚“水敏城市设计”等做法。我们剖析这三个典型案例可以发现,我国目前的问题比他们复杂得多、大得多,瓶颈也大,至少国外的环境污染问题比我们小得多,我们需要对自然水循环和社会循环统筹加以考虑。
海绵城市应该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应具有良好的弹性,重点要解决城市涝灾与城市水环境恶化等问题,实现地表水资源、污水资源、生态用水、自然降水、地下水等统筹管理、保护及利用,充分考虑到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还包括水文化,确保社会的水循环能够与自然水循环相互贯通。
事实上,我认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实质,应该归为城市水资源和水环境的综合整治这样一个范畴,而不是一个点一个点的进行治理,采取碎片化方式推进。海绵城市要想继续走下去,应该以自然为先导,以循环为关键,以功能为切入点。
为此,我提出“城市水循环的3.0版本”。简单来说,1.0版本是纯自然的,城镇发展早期,直接饮用自然的水,然后排入自然,自然有着超强的自净能力;城市水系2.0版本是灰色的,也是目前我国主导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即饮用水源经过自来水厂,用户使用后经过污水处理厂或者直排到自然中,因此出现了很多黑臭水体;3.0版本则是灰色+绿色的系统,在污水资源生产、生活和生态回用及梯级利用基础上,充分利用城市水体的生态净化功能,再加上海绵城市设施对雨水的收集与利用等,同时减轻城市“逢雨必涝”等水安全问题。因此,我们的海绵城市建设在今后的规划、设计、实施中,纵坐标上看,应该从关注城市雨水管理上升到城市水系统综合管理,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比国外更多、更大,横坐标来看,对于技术装备、理念以及涉及的各种要素等方面应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的经验,才能把整个城市水系统,特别是海绵城市建设做得更好。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还需提防由于碎片化建设而走“回头路”。由于一些城市规划前瞻性和严肃性不够,很多城市在进行传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时跟先进的理念完全格格不入,使得旧城改造任务繁重。比如,前期很多城市已经开展了生态城市建设,但由于理念不先进,今后必须将高出地面的绿化带变成下凹式,马路牙子换成有豁口的道边石等,这都将造成巨大的人力和财力浪费。同时,对于逢雨必涝的街区,采用海绵设施实现暴雨峰值的消减和错峰,并尽可能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经过滞留和净化应就近排入水体或可资利用的蓄水池等。对于黑臭水体治理,应该杜绝污水直排进入城市水体,实现污水全部截流。鉴于目前很多城市水体污水截流后出现水体断流,污水处理厂应该尽可能设置在内河中上游,尾水作为城市水体的生态补充水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必须在景观设计的同时实现生态净化功能,利用具有净化功能的水生植物系统,进一步净化污水处理厂尾水中的N、P,避免污水厂过度处理,实现节能降耗。
如果海绵城市建设不能统筹系统考虑,而是碎片式地推进,今后还是会面临着重复建设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加大,运行费用加大等问题。因此,海绵城市建设必须引入最先进的理念,指导整个城市水系统的综合规划和设计。这就需要考虑四方面问题,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实际上最终构建城市水文化,就是宜居城市的文化,或者形成一个新的乡愁,给未来一两百年留下“水的文化”。
来源: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