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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截排“与污水处理率

日期:2017-07-12  


昨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广东省委、省政府反馈水污染治理方面的督察意见:“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统筹协同不够,一些地方治水工作急功近利,治标不治本,导致钱花了,活干了,但效果甚微。深圳市在茅洲河等流域污染治理中,大量采取箱涵截污,导致清污不分、雨污不分,截污效果大打折扣。广州市曾先后投入300多亿用于水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后续措施没有跟上,工作缺乏连续性,导致污染反弹......2016年全省69条主要河流12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由2013年的85.5%,下降为77.4%......截至2016年底,深圳市污水管网缺口达4600多公里,全市污水收集率不足50%.....“


这是第一次公布深圳的污水实际收集率,也引起公众对相关部门曾经公布的污水处理率高达96.7%的质疑。


河道“大截排”箱涵拦截了旱季进入河道的所有生态补水,使得河道干枯,失去生态价值。


什么是急功近利?为什么治污效果会大打折扣?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是什么关系?


观澜河上的“大截排”入口


“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不黑不臭,八年江水变清”的河流治理目标不只是一次提出,2002年广东省提出过,2016年深圳市又重复提出几乎完全相同的目标,只是在三年目标中增加了一个”不涝“,把”八年江水变清”修改成”五年基本达标“,而八年后就能”让碧水和蓝天成为深圳亮丽的城市名片”。


“大截排”由于施工问题,并未能拦截所有污水


也许是目标定得太高,实现的周期太短,不采取超常规方式,不突破基建程序很难完成,所以这十多年来,深圳不顾自身的城市特点(全新规划,雨污分流制),也仿效其他老城市对付合流制排水系统的做法,将精力放到河道”大截排“上,而弱化了分流制污水管的建设和管理。


实施“大截排”后的河道,由于缺少生态补水,下雨时进入河道的污水留存在河道内发黑发臭。


十年,对于仅有三十多年建设史的城市该是一段多么宝贵的时间!”大截排“这个应急工程未免应急得太久!耽误了太多治污时间。


截至2015年底,深圳全市已建成集中污水厂31座,污水处理能力达479.5万吨/天,这还不包括众多的河道水质应急处理设施规模。既然建成的集中污水处理厂规模已经超过全市污水产生量(2016年实际产生污水量平均值为462.36万吨/天),为何市内大绝多数河流水质几乎都是劣V类,甚至是黑臭水体?


因监管不严偷排进入水体的污水


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意见中:深圳的“污水收集率不足50%”的结论对河流污染治理问题指出了原因,但是即使达到50%收集率 ,也不代表就能达到50%处理率(水务主管部门公布的污水处理率为96.72%,不知推算依据为何?)。深圳持续十多年的河道“大截排”箱涵建设(箱涵长度53.4公里),将进入河道的污水、雨水(包括基流)一并拦截,合流箱涵替代污水管,许多污水厂都是从箱涵中抽水处理,而箱涵排水量远远大于污水厂处理能力。


由于“大截排”箱涵在河道内施工,施工质量难以保证,极易造成箱涵地板沉降、渠道漏水等问题。


因为缺乏规划,“大截排”建设中也没有考虑水量调节设施,按照处理生活污水规划建设的污水厂也没有预留合流雨水处理用地,这样,污水厂“喝不完”的污水只能继续往下游流淌进入深圳河、湾,箱涵拦截的泥沙进入污水厂,由此可见,“大截排”既影响了分流制污水管网建设进度,又造成污染转移,同时还给污水厂运行带来困难。


由观澜河截排箱涵进入龙华污水厂的泥沙,造成污水处理困难。


此外, “大截排”还有另外一个严重问题,就是占据河道行洪断面,影响洪水排放,造成了更大的城市安全隐患。


布吉河下游建设“大截排”箱涵后,河道断面被占用,实际降低了河道排洪能力,形成安全隐患。


正常污水处理厂之外的河口污水应急化学处理厂


城市河流治污重点应该由河道移至地面,由末端移至源头。深圳需要反思“大截排”造成的问题,治污不能总是应急,要把损失的十年时间补回来。



来源:广东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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