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污染场地分层管理
日期:2017-06-22
法国在1976年通过《基于环境保护的工业场地分类环境许可法》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了污染场地管理实践,是欧洲最早进行污染场地管理的国家之一。随着污染场地资料和管理经验的不断积累,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污染场地开展了全面管理,并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国家登记系统、事故登记系统、工业遗留场地名录和运行中的工业企业场地名录。
法国《污染土地管理方法》也是该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是污染场地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法国污染场地管理方法区别于欧洲其他国家的最大特点是有一系列原则贯穿于场地管理的始终,不仅有基本原则,如预防原则、透明原则、比例平衡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等,也有各阶段具体操作过程中所要遵循的原则。污染场地管理分为场地初步调查(PSI)-简单风险评估(SRA)、场地深入调查(DSI)-详细风险评估(DRA)和数据库建立3个阶段。
1、PSI- SRA
PSI分为2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收集场地及周边已有资料;第二部分是样品采集与分析以及进一步的文献调查。当初步调查表明需要对污染场地进行评估时,才会进行相应的SRA。这一阶段的目的是识别污染场地的潜在污染源,同时通过简单评估污染场地对人体健康和周边环境所造成的潜在威胁,确定是否需要做进一步深入的调查研究。
2、DSI- DRA
场地在第一阶段被划分为第一类的污染场地是进入第二阶段的开始。DSI不仅需要收集DRA所必需的资料,同时也要掌握污染物在各种介质中的扩散机制并确认污染程度。SRA与DRA的区别如表1所列。
表1 SRA与DRA的区别
场地在进行DRA后,将进行如下处理:修复场地,使风险水平降至允许范围内,从而满足指定的土地用途;限制土地用途,改变原有的用地方式,从而使对周边人群和环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对场地进行监控,从而控制不可接受的风险。
3、土地数据库的建立
法国“棕色土地”政策的一个工作重点就是土地利用数据的收集,在全国范围内统计有关已开发土地的数量、类型和计划状况。目前已收集将近66000hm2已开发土地的详细资料,并建立了数据库。
基于“重新开发利用管理模式”,法国的土地数据库资料不仅包括污染场地相关资料,而且目光落在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上。在法国,土地利用变更数据是由法国测绘部负责。
来源:中地泓科 贾晨夜 土壤地下水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