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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会员: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的几点建议

日期:2017-02-28  



2016年极端天气频现,全国降水量相较往年明显增多,因此能否缓解城市内涝灾害成为社会各界衡量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情况的最直观标准,建设海绵城市系统,改善老百姓居住环境,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值得关注的重点问题。现阶段建设海绵城市存在的问题:


一、海绵城市建设过于依赖政府财政


为落实中央领导讲话精神,2014年12月,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启动了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2015年和2016年,两批确定了30个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在试点城市的海绵城市建设中,基本采用政府采购模式进行投资建设,由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准公益性,对政府财力存在较大依赖性,近期地方政府债务分离相关政策出台后,对于相关项目建设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海绵城市”搭便车现象丛生


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有些地区模糊了海绵城市概念,一味地追求政绩将与海绵改造无关的工程项目戴上海绵城市的帽子,在建设过程中“搭便车”获取相关优惠政策,虽然调配大量人力、财力,但最终未达到海绵城市理念本身所应达到的建设效果,最终无法实现涵养水源、蓄渗缓释的效果,也未能真正实现改善老百姓居住环境的目的。


为此,建议:


一、 统筹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促进科学规划。海绵城市建设不仅是我国近期启动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功能、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未来一个时期内助力供给侧改革的新兴领域。相关部门应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为指导,以试点城市为重点,积极引导和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与设计编制,合理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规模与时序,统筹协调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小而散”的弊端形成标准化模式,科学统筹发展。


二、 根据东、西部气候差异,有序建设海绵城市。现阶段,我国东部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特点以道路、小区海绵化改造为主,从而达到渗、滞、净的效果;西部地区的海绵城市建设多以涵养水源为主,从而达到蓄、用、排的效果。通过差异化设计,取精去粕地建设海绵城市,切实做到城市内涵的科学提升,贯彻好五大发展理念中的“绿色”、“协调”发展,可持续地进行城镇化建设,真正地实现有效控制径流排放总量、径流污染和城市洪涝,有效利用雨水资源,实现城市的良性水文循环,保护生态环境。


三、 储备海绵改造专业技术人才,推行低碳、低环境影响的海绵城市建设。目前,我国城市排水、给水、雨水系统建设模式正朝着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治理黑臭水体等系统建设模式转变,在此大环境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培育显得尤为重要。粗放型的城市排水、给水模式无法实现城市内涵提升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系统培育海绵城市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壮大海绵设施改造队伍,是解决高污染、高能耗城市排水系统工程建设的立足之本。


(作者系民建会员、中国科学院助理研究员)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中国水工业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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