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长江座谈会:沿江9省2市年底前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日期:2017-02-21
2017年1月9日上午,环保部在京召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会上要求沿江9省2市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真正使“黄金水道,产生黄金效益”。
“要自觉形成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要从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加强环境保护,最大限度为长江‘减负’,要强化环境质量达标管理,通过制定、实施控制单元达标方案,细化减排措施,倒逼相关行业调整结构、优化布局。要优先建立覆盖所有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严格保护‘一江清水’。”陈吉宁说。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区域之一,2016年1月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重庆主持召开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从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再到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一以贯之、态度坚决明确。
环保部在京召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
澎湃新闻记者 周娜 图
陈吉宁在座谈会上提出要求,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目标任务,解决突出问题,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保护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贡献力量。
会上,陈吉宁还强调,2017年底前,11个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现在解决黑臭水体的压力比较大,我们最担心的是有些地方采取一些急功近利的办法,特别是大规模的调水,用水冲,结果导致今年的目标完成了,明年又回去了。”陈吉宁说,在城市建成区解决黑臭水体的核心是解决管网问题。“管网的问题不解决,靠其他方式,就是急功近利,我们不认这个账。黑臭水体治理,先看管网问题的解决,要把它放在第一位。”
沿江9省2市交流分享
长江环保进展
座谈会上,沿江9省2市主要负责人介绍了各省2016年关于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工作进展:上海市加强水源和备用水源建设,形成“两江并举,多源互补”的水源地格局;江苏省将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排污口整顿等工作,列入长江经济带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浙江省全面推进全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推进钱塘江水环境治理工作;安徽省建立告知函制度,让地方一把手及时获知并处理饮用水重大安全隐患;江西省落实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加强赣江及鄱阳湖保护治理;湖北省强化督促检查,对全省各市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场督查,发现问题省内通报;湖南省持续推动湘江流域和环洞庭湖生态保护和治理,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重庆市实行各区县环境保护五大行动达标率和主要污染物削减达标考核;四川加强沿江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加强化学品监管;贵州省把生态底线量化为山青、天蓝、水清、地洁等指标,开展“利剑行动”;云南省立足长江上游的生态环境特点,突出高原湖泊的水质改善与保护工作。
去年长江劣五类水质断面
下降2.9个百分点
澎湃新闻注意到,过去一年,环保部曾印发《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2016-2017年)的通知》,计划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到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任务,提高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我们感觉还是先把保障饮用水安全放在优先位置来抓,”陈吉宁说,目前,环保部已推动126个地级以上城市完成全部31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此外,环保部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大保护战略,组织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指导沿江11省(市)将长江经济带内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开展长江流域水质监测,“十三五”时期将实现所有跨界(省界、市界)水体开展联合监测。
2016年,长江经济带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5.2%,比2015年提高2.8个百分点,相应的,劣Ⅴ类水质断面下降2.9个百分点。
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形势依然紧迫而复杂。长江流域系统性保护不足,生态功能退化严重,长江上游高密度水电开发造成巨大生态影响,长江中游,湖泊和湿地生态退化问题突出,调蓄能力急剧下降;污染物排放量大,饮用水安全保障任务艰巨;沿江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压力大;部分地区城镇开发建设严重挤占江河湖库生态空间,发展和保护矛盾凸显等问题和挑战突出。
长江流域系统性保护不足
生态功能退化严重
“我们要清醒地看到,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紧迫而复杂,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长期持续努力。”陈吉宁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按照《“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即将出台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从六个方面从严从实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工作。
一要坚持预防为主、守住底线,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17年底前,沿江11个省(市)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全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二要坚定不移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优化沿江产业布局,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要深入推进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加大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配合住建部门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与考核,2017年底前,11个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加快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系统化管理机制。
四要强化流域生态保护,增加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统筹水域陆域,细化主体功能区生态保护要求;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依法严厉打击流域生态破坏行为。开展沿河环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努力提升流域环境承载能力。
五要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农村环保体系。加快完成畜禽养殖治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等任务;以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为重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带动农村污水垃圾综合治理。
六要强化监督考核,落实各方责任。实施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质量管理,改革完善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系,把河长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环保督察,推动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来源: 澎湃新闻 生态修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