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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全面推行河长制 省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省长任总河长

日期:2017-02-09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四川将成立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担任组长,省长担任总河长。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后称《方案》),提出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为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四川被称为“千水之省”,河流湖泊众多,保护和治理任务重。


《方案》要求坚持依法管护、党政领导、属地管理、谁污染谁治理、层级考核原则,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省级实行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总河长负责制。


成立四川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担任组长,省长、省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有关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担任成员。


设立总河长和总河长办公室。省长担任总河长。同时还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河湖所在市、县、乡均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方案》提出全面梳理分析我省河湖现状、存在的主要